观点/研究

律师故事 | 我和知识产权的那些年、那些事

观点/研究
原创
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
刊載日
2022-11-04

作者:菅志远

      2022年10月27日,也就是上周四,我收到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法院发过来的撤诉裁定书,10月9号在洛阳开庭的一件涉及商标权冲突的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以对方主动申请撤诉而结案。

 

这个案件是9月底接到的,用时一个月左右,经过两次团队内部讨论和一次模拟开庭,最终取得了客户期望的效果。欣喜之余,也让我回想起自己与知识产权的不解之缘。
 

和很多学法律的人一样,我最早了解“知识产权”这个概念,是在大学课堂上,知识产权法是重要的专业课之一。不过,同样和很多法学本科生一样,大学里仅仅是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概念,比如“著作权”又叫“版权”,注册商标才享有专用权,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等。

 

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到法院工作,有很多年完全没有接触过知识产权这种类型的案件。因为在国内,虽然有2800多家区县基层法院,但有资格权限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法院很少,至今还不到十分之一,更不要说十多年前。

 

2010年,我原本工作的广东某法院通过省高院向最高院申请知识产权审判权。院领导找我谈话,希望我成为法院最初的知识产权审判法官。当时才20多岁的我有一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连考虑和犹豫都没有就立马答应。随后几个月的时间,我陆陆续续购买和阅读了十多本、共计3000多页的理论和实务书籍进行知识储备。连我当时在中山大学读法律硕士的研究生,都确定以《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的证明责任》为硕士学位论文选题,也是为了能够更好地学以致用、用理论指导办案实践。
 

2011年,最高法院批复同意我所在的法院审理包括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等在内的普通知识产权案件,成为当时全国九十八家可以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之一。随后,法院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庭(民三庭)。由于一开始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不太多,所以只有我一名审判长兼任主审法官,再抽调其他两位民事法官担任合议庭成员。

 

等到真实的案件一上来,我很快就发现理论和实践之中存在巨大的鸿沟,之前的审判经验和知识储备很不够。用我很尊敬的前辈安建须博士的说法就是:“知识产权入门须三年”。没办法,当时只好硬着头皮,主动联系中院知识产权庭各位资深法官和其他先进法院,包括广州天河法院和佛山南海法院等知识产权庭的法官,就实务中遇到的一个个具体问题进行请教,并专门到省高院和中院参加培训和跟班学习了很多次。

 

现在还很清晰地记得,在省高院参加培训时,有一位最高法院的审判长给我们上课时专门提到:为了加入世贸组织,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在2001年专门进行了大量的修改,但这种修改是为了对接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远远超越了中国当时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阶段。所以,法官在处理知识产权案件时,一方面要严格依法办案,同时也要考虑国情和现实情况,不能机械司法。

 

随后的两年多,就这样一边学习一边办案,累计办理了各类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等类型案件近200件,基本熟悉了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指导意见,并初步领悟和掌握了知识产权法律规定背后的法理和立法精神。2012年,我获得任命,成为民三庭副庭长(未设庭长),负责知识产权庭的案件办理和各项日常事务。

 

在办案之余,知识产权庭的另外一项主要工作是和政府相关部门,主要包括经济促进局、工商局、知识产权局、文化局等联系,对相关企业和工业园区进行普法,以及完成上级部门大量的检查、指导和调研工作。这几年的经历,大大拓展了我的视野和能力,为后来辞职到广州发展奠定了非常坚实的基础。
 

基于各种因素,经过慎重考虑,我最终向法院递交了辞职申请书,离开生活了十多年的城市到广州做律师。非常巧的是,第一件找上门的案件,就是一件广州白云区的客户在上海闵行区法院被起诉的商标权案件。这个案件经过两审终审,取得了非常成功的结果,让客户避免了高额赔偿。时至今日,这个客户已经发展成为宠物用品细分领域排名第一的优秀企业。而值得一提的是,当时二审法官还专门针对我们提出的“商标性使用”这个观点,写了一篇典型案例分析,发表在《中国知识产权报》上。

 

2014年加入盈隆律师所后,我发现当时律所使用的LOGO和现在家喻户晓的WIFI标志有些相似。但那个时候大家还很少用WIFI,该标识还不算很出名。出于专业本能,我敏锐地认识到这个LOGO巨大的潜在价值,于是在当年提出申请,并在第二年成功取得了注册商标。现在,几乎每一个看到盈隆律所LOGO的人,都会赞叹我们可以成功注册为商标。随后,我和律所的顾芳律师、姚伟律师、陈贵星律师、彭世明律师等专业知识产权律师一起,帮助律所获得了广东省首批十佳“涉外知识产权律师所”称号,并成立了盈隆知识产权中心。

 

基于专业经历和个人兴趣,我还先后加入了广州市律师协会商标法专业委员会和广东省律师协会商标法专业委员会。2016年,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公开评选首批省级知识产权法律专家和实务专家。经过申报和评选公示,我成为广东省首批入库的三十多名省级知识产权法律专家之一。2017年,我参加了广州市首届十佳“知识产权大律师”的评选,成为最年轻的候选人之一。虽然最终由于年龄资历和业绩积累还不够等原因未能入选,但也是对自己之前多年努力和实践的一个肯定。2020年,我入选广东省工信厅的法律专家库。

 

从取得律师执业证开始,我给自己的定位一直是做一名专业的商事律师,专注于经济纠纷争议解决。所以知识产权和公司股权、建筑房地产,一直是我最主要的三类业务方向,每年都有少则几件、多则十几件知识产权案件,客户主要在广东省内,而案件则遍布全国,当然最多的还是知识产权业务发达的北京、上海、杭州和华南地区的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珠海、长沙、南昌等城市。据统计,在我办过的知识产权案件类型中,数量最多的是商标权和著作权案件,其次是专利权、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等案件。知识产权刑事和行政案件也有做过,不过主要还是以民事案件为主。

 

在工作之余,我总结写作了多篇知识产权专业文章,其中有两篇被收录在《岭南知识产权律师行思集》中,一篇与团队黄律师合写的《从电影“我不是药神”谈药品专利保护》,被评为2018年广州地区新闻出版文章类一等奖。2019年,我和团队邓梓斌律师双双获得“知穗杯”知识产权维权保护经典案例奖。

2020年开始,新冠疫情蔓延全国,这对律师尤其是需要全国开庭的知识产权律师影响很大。在此之前,我每年都有不少出省开庭的案件,几乎每个月都要出差,但2020年以来,出省案件明显减少,每年都只有几件。即便如此,这几年还是有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江西、湖南、河南等地出差办案,庆幸的是还没有遇到因为疫情被就地隔离的情况。衷心希望疫情早日结束。

 

这么多年在这么多地方办案,我的最大感受是:各个地方法院的知识产权庭往往配的是业务能力最强、专业最精通的法官,愿意倾听专业律师的意见,沟通起来非常顺畅,而且结果往往和预期完全相同或基本一致,很少出现判决结果太离谱的情况。这一点我感觉很欣慰。

知识产权是一个多数人都听过但了解并不多的概念,但它其实是当今世界竞争的主要阵地,也是国家和企业创新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十多年来,我有幸与知识产权深度结缘,并一直在学习、实践、总结、提升,真真切切地感受和体会到了知识产权的魅力。

 

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再次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我相信,知识产权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今后将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我本人也将更加努力精进,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建设征程中,贡献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菅志远
 

      盈隆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中山大学法律硕士

现为广州、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广东省工信厅、省知识产权局入库法律专家,广州市七五普法专家团成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商标法专业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房产委争议解决组组长,人大代表。

 

专注于商事纠纷争议解决,在建筑房地产、公司股权、知识产权等方面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先后担任数十家政府机关、上市公司、集团企业、行业协会的法律顾问,团队成功办理案件数百件。

      联系电话:18998867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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