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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风采|刘文利:律师的修行法则—“匠心、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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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
刊載日
2024-04-23

    在从事律师职业之前,刘文利律师曾经在企业任职,先后担任了法务专员、法务总和董事会秘书。成为一名执业律师后,对于律师行业和律师这个职业,刘文利律师有着自己独到的理解和感悟。

    根据有关调查数据显示,律师行业在国民经济的整体占比是偏低的。刘律师认为律师的经济功能并不特别突出,所以,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时代大背景下,最大限度地发挥律师的社会功能,努力做好社会关系的修复者,做好美好社会的建设者,才是律师行业的着力点和最大价值所在。

    律师是师,师者,仁心;律师是匠,匠者,匠心。当事人待解决的问题,往往是其已经通过各种努力都不能解决的,这些问题往往会关系到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群体甚至一个组织的未来,这就要求律师要有使命感、责任感。律师是为当事人提供解决方案的专家,做诉讼,就是要尽最大努力,通过专业的诉讼技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非诉,就是要在预防风险的同时促进经济交易,两者不可偏废。律师也是让当事人变得更好的“治疗师”,这就要求我们深刻了解社会,和当事人要有同理心、共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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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刘文利律师经办的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中,委托人陈先生(化名)及其父亲,因家人和当地经济合作社的土地租赁合同发生争议,而受到经济合作社副社长的人身攻击,其通过微博、抖音、微信等网络平台诽谤陈先生及其父亲为黑恶势力、村霸,给陈先生及家人造成了精神上和生活上的严重困扰。该案经历了一审、二审和再审三个阶段,在一审和二审庭审时,对方当事人不仅持续诽谤陈先生及家人,还当庭对刘律师也发起了人身攻击,蛮横无理地质疑刘律师的身份,以恶毒的语言咒骂、诽谤刘律师,经办法官甚至当庭对其予以了训诫和斥责。刘律师顶住精神压力,及时搜集、固定对方当事人名誉侵权的证据,通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最终为当事人赢得了官司。法院判决对方当事人停止名誉侵权行为,对陈先生及其父亲进行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在该案中,虽然涉诉标的并不大,但对于陈先生及家人来说,通过胜诉判决让对方停止侵权行为,自身名誉得以恢复,远比经济赔偿的数额来得更重要。刘文利律师在办理该案时,不仅充分体现了专业、敬业的执业精神,更加展现了人文情怀,耐心倾听当事人的心声,及时疏导当事人的情绪,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

     律师的工作极富挑战性,需要集体力、智慧、耐力、专业于一体。刘文利律师将继续秉持“匠心、仁心”的职业修行法则,接受市场和时代的选择,保持内心自洽,按照基本的职业逻辑去做到最好,实现律师的职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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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盈隆(佛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从事法律工作超过18年,曾任职于大型民营企业集团,担任集团法务总,董事会秘书。

     2016年-2018年期间,深度参与了香港上市公司旭辉集团在华南片区首发并购的两个大型房地产项目,从项目的意向洽谈、方案达成、协议签订、履行交付等,提供了全程的法律服务。

     熟悉企业日常经营运作,擅长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合规化运营,项目投融资,并购重组,劳资关系处理、各类民商事争议解决,团队服务的企业客户超过3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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