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隆佛山分所与汕头大学法学院共建实习基地签约仪式圆满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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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
- 刊載日
- 2024-05-08
为进一步推动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和法学教育的深入发展,盈隆佛山分所与汕头大学法学院于4月29日上午在盈隆佛山分所大会议室举行了实习基地签约、授牌仪式暨座谈会。此次活动旨在加强双方合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校大学生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汕头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刘明强、党委副书记张丽婷、法学院团委副书记王斌,三水区三水中学主任肖静、级长罗伟光,红牛集团副总经理杨峻,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季永峰、潘洁,盈隆佛山分所主任邓毅、党支部书记蔡敏英、执行主任邓健洋、副主任石晓莉、商事团队高级律师梁可枫、律师刘旭熙参与了此次仪式。
在仪式及座谈会正式开始之前,汕头大学法学院的领导及嘉宾们参观了盈隆佛山分所的办公区域,深入了解律所的工作环境、业务布局以及文化建设情况。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季永峰等热情接待了来访人员,并详细介绍了律所在法律服务、党建工作和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成果和特色。
在随后的座谈会上,双方就人才培养、实践教学、学科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他们一致认为,加强高校与律师事务所的合作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法律行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双方表示将进一步加强沟通与协作,共同为培养更多优秀的法律人才贡献力量。
签约仪式上,汕头大学法学院刘明强书记与盈隆佛山分所主任邓毅律师作为双方代表,共同签署了《实习基地建设协议书》。这一协议的签署,不仅为汕头大学法学院的学生提供了一个优质的实习平台,同时也为盈隆佛山分所注入了新鲜血液,有助于推动其业务的发展与创新。
签约仪式后,双方还举行了授牌仪式。汕头大学法学院授予盈隆佛山分所“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牌匾,标志着双方正式达成战略合作。双方将在实习基地建设、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等方面展开更多深入的合作,共同推动法治事业的发展。
展望未来,盈隆佛山分所与汕头大学法学院将继续深化合作,共同探索更多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创新实践方式。相信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将为社会培养出更多优秀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为法治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