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的守护者,人民的好律师”——青工委副主任李康宇律师获赠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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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
- 刊載日
- 2024-08-16
2024年8月8日,一个平凡而又特殊的日子,梁女士给我所青工委副主任李康宇律师送上了一面书写着“正义的守护者,人民的好律师”的锦旗,用最质朴的语言来表达对李律师的感激之情。
2023年11月,梁女士因被他人控告涉嫌诈骗而被某市公安机关拘留,2024年4月公安机关认为梁女士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将案件移送至某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梁女士惊慌无措之际,其辗转通过亲属的介绍找到我所李康宇律师,强烈希望建立委托关系并期盼李律师能如过往所办理的案件那样,通过专业、有效的辩护为其争取最好的量刑结果。在了解相关案情后李律师接受了梁女士的委托,并第一时间联系上某市检察院递交委托手续,申请阅卷。
通过深入、细致的阅卷工作,对案件事实经过和细节的充分挖掘和还原,并结合分析现行的刑法规定和刑事司法政策,李康宇律师认为该案存在不起诉的空间,于是多次联系该案的承办检察官,发表该案情节轻微,应作不予起诉的辩护意见。李律师重点提出该案有别于一般普通类的诈骗案件,案件有网贷高压催收的因素,嫌疑人也确因生活无着且属于恋爱纠纷而引发的犯罪,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和刑事政策,可从宽处罚。为了进一步提高检察院采纳辩护意见的机率,李康宇律师还提出了组织召开听证会的申请,最终在参考听证员和侦查机关一致同意不予起诉的意见后,某市检察院对梁女士作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书。案件取得了理想的辩护效果,远超梁女士原所期盼的缓刑,而是一份不留案底的不起诉决定!
李康宇律师拥有丰富的经济类犯罪案件辩护的实战经验,成功办理过多起不属于犯罪撤销案件、取保候审、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以及法院二审发回重审的有效辩护案件,同时在房地产工程、金融经济类及公司股权类案件亦取得过多起理想结果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