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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向本所发来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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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
刊載日
2024-11-18

2024年10月17日,盈隆律所收到了来自广东省能源局的感谢信。信中对我所长期以来积极支持立法工作表示了高度肯定,特别表彰了张思婷律师及孟静律师对全国首部由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聚焦成品油流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的出台作出的积极贡献。

两位律师作为《广东省成品油流通管理条例》起草专班成员,在过去三年以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卓越的专业能力,全程积极参与了《广东省成品油流通管理条例》这一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活动,深入开展了《条例》立法理论研究和实证调研,深度参与了《条例》的立法起草、调研、研讨、论证等工作,针对问题深入进行思考和研究,提出了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为《条例》的出台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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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能源局)组织起草的《广东省成品油流通管理条例》已于2024年9月26日由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将于2024年12月1日施行。《条例》进一步深化全省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强化监督管理,推动各部门依法履职,强化企业经营要求,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强化服务规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填补了自《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废止后成品油流通管理领域的立法空白,为成品油流通管理领域的违法行为赋予了行政处罚依据,加大违法成本,提高法律威慑力。同时对成品油零售企业在实践中存在的土地问题更是明确了相关部门的供地要求,针对多发的“自流黑”(自设油罐、流动加油车和黑油点)、变相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及用油安全问题,明确了特殊用油供应情形,加强了自用加油装置的管理要求,严禁无证零售经营行为。《条例》的出台,对强化广东省成品油流通行业法治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获得感谢信,不仅是对张思婷律师和孟静律师专业能力的高度认可,更是对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在立法服务领域专业优势的肯定。盈隆律所将继续秉承“专业、高效、诚信”的服务理念,积极投身国家法治建设,为地方立法工作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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